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提升信息化水平統一規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工作的通知》(市監注〔2020〕85號)要求,我市登記的各類市場主體全面使用全國統一的《經營范圍規范表述目錄(試行)》辦理經營范圍登記。經營范圍表述有“破產清算服務 ”,條目代碼L2092,對應行業:7249其他專業咨詢與調查。
無論公司清算的性質如何,都應采取以下步驟:1.成立清算組。2.開展清算工作。清算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下列業務:接管公司財產、清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征集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余財產、注銷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將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經主管機關確認。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清算費用、應付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應付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分配剩余財產、結束清算工作。清算完成后,只能進行注銷的步驟:1。注銷公司國家和地方稅務登記證;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索取所需資料: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股東會決議(內容為注銷公司并成立清算組)、公司原始檔案,到工商局領取表格。(這兩個步驟可以同時處理)3。登報公告(登報45天后公司將被注銷)所需資料為: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公告內容(* *公司準備注銷,請各位債權人在登報后45天內到我公司清算組辦理債權債務)4。45天后,再次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注銷所需材料包括: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稅務注銷證明、股東會決議、公司清算報告、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的表格、公司檔案原件5份。在質監局注銷代碼證所需材料包括:營業執照注銷證明和代碼證原件(復印件)?,F在,公司注銷了。
納稅人在辦理注銷稅務登記之前,首先應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繳銷發票、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
根據集團公司發展戰略,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擬采取特殊重組方式,由100%控股的母公司吸收合并后注銷,其開發的項目未售部分擬按評估值作為土地增值稅清算的銷售額,請問這部分房產是按不含稅額計算還是按含稅額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38號)規定:
第六條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四)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字〔1995〕6號)規定:
第七條 條例第六條所列的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具體為:(五)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是指在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因轉讓房地產交納的教育費附加,也可視同稅金予以扣除。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87號)規定:“一、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單位
土地增值稅以國家有關部門審批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為單位進行清算,對于分期開發的項目,以分期項目為單位清算。
我公司是房地產公司,計算增值稅時,土地價款抵減銷售額計算銷項稅額,那么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土地增值稅收入用不用考慮土地價款抵稅金額調增,或者說扣除項目里的土地價款要減除抵稅的金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國務院令第138號
第六條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二)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
(四)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五)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財法字〔1995〕6號
第七條 條例第六條所列的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具體為:
(五)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是指在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因轉讓房地產交納的教育費附加,也可視同稅金予以扣除。
國稅發〔2006〕187號
四、土地增值稅的扣除項目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時計算與清算項目有關的扣除項目金額,應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及其實施細則第七條的規定執行。除另有規定外,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費用及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稅金,須提供合法有效憑證;不能提供合法有效憑證的,不予扣除。
你好,房地產公司分立,分立后兩個公司均有土地,原公司存續,分立的新公司也是房地產企業,分立過去的土地在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土地成本可以進行加計扣除嗎?在繳納增值稅時土地款可以抵減銷售額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對應的土地價款后的余額計算銷售額。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不得扣除對應的土地價款。
您好,我是湖北的一個企業,目前有個業務吸收合并,是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完全符合財稅財稅〔2009〕59號文的特殊性稅務重組政策。那被合并企業吸收合并之后,會注銷掉,這是不是不用做所得稅稅務清算???但是在網上看到的說 有的稅局還是讓按照正常注銷流程要求企業填報企業所得稅匯算申報表及企業清算申報表
土地增值稅清算可否扣除支付給拍賣公司的拍賣傭金、可否扣除支付給評估公司的土地評估費?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國務院令第138號)第六條規定,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二)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